退換貨政策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10 月 2 日
一、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在「大高雄爭鮮魚行」官網訂購之生鮮零售與生鮮批發商品。批發訂單如與本店另有書面或口頭約定,以雙方約定為準。鮮魚處理服務依預約確認之內容與報價執行。
二、生鮮冷凍食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
本店販售之魚、蝦、貝類等生鮮冷凍食品,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及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屬於不適用七天猶豫期(鑑賞期)之商品。因此,非商品本身有瑕疵或本店出貨錯誤的情況下,恕不接受退貨或換貨,敬請見諒。
三、商品瑕疵、寄錯或運送損壞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以下情形,屬於本店責任,我們會負責處理:
- 商品有明顯瑕疵、異味或變質
- 寄送的品項、規格或數量與訂單不符
- 運送過程造成包裝破損或商品損壞
- 收到時商品已完全解凍、無法保持冷凍狀態
請於簽收後 24 小時內透過下方聯絡方式通報,並提供以下資料,以利我們儘速確認:
- 訂單編號與收件人姓名
- 外箱、出貨標籤、商品現況的清楚照片
- 問題說明
四、處理方式
經本店確認屬上述情形後,將依庫存與商品狀況,由本店決定以補寄商品或退款方式處理,相關運費由本店負擔。
五、不予受理的情形
- 超過簽收後 24 小時才通報,或未提供照片等佐證資料
- 商品已部分或全部食用、烹調,或已重新包裝
- 簽收後未依包裝標示立即冷凍或冷藏保存,造成品質變化
- 因收件人不在、地址錯誤或聯絡不上而延誤收貨,導致商品變質
- 個人口味、烹調效果等主觀因素
六、訂單取消
訂單於尚未出貨前可聯絡本店取消;商品一經出貨即無法取消。
七、退款流程
退款確認後,信用卡付款將透過綠界金流原路退回至您的信用卡,實際入帳時間依各發卡銀行作業時程而定,一般約需 7 至 14 個工作天。
八、簽收與保存提醒
- 簽收時請當場檢查外箱與商品,冷凍商品應為冷凍狀態
- 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放入冷凍庫(或依包裝標示冷藏),並盡快食用
- 解凍後請勿再次冷凍,以維持食品安全與口感
九、聯絡我們
- 電話:0931-190-800
- Email:dks.fishshop@gmail.com
- LINE:大高雄爭鮮魚行官方帳號
-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六 08:00–17:00(週日公休)